近日,周明才被台州椒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 周明才在台州一家缝纫机公司任办公室主任。去年11月28日,周明才乘总经理不在,以签字为名进入其办公室,从公文包中窃得2100元现金。12月6日,他以同样手段窃得800元。两次遭窃后,老总在办公室里装上了摄像头。12月12日,老总送走客人返回,发现公文包里又少了3400元钱。这回,周明才无法遁形了。